摘要: 景德镇市珠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,于2021年9月17日决定: 接受叶质柱辞去珠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; 接受张春红辞去珠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; 接受徐健辞去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; 任命张志...
景德镇市珠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,于2021年9月17日决定:
接受叶质柱辞去珠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;
接受张春红辞去珠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;
接受徐健辞去珠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;
任命张志刚为珠山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,决定代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;
任命陈翰朋为珠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,决定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;
任命李锋为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决定代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
张志刚同志简历
张志刚,男,汉族,江西乐平人,1976年9月出生,1999年8月参加工作,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学历。现任景德镇市珠山区委常委、区纪委书记,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代主任。
历任乐平市纪委信访室副主任,乐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,乐平市众埠镇党委副书记,乐平市十里岗乡党委副书记、乡长,乐平市后港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乐平市礼林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景德镇市昌江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,景德镇市珠山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长,珠山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长,区民宗局局长。
陈翰朋同志简历
陈翰朋,男,汉族,江西鄱阳人,1979年5月出生,2000年12月参加工作,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在职硕士学历。现任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,代院长。
历任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、研究室副主任、正科级审判员、研究室主任、审委会委员、副县级审判员,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、三级高级法官。
李锋同志简历
李锋,男,汉族,江西吉水人,1977年9月出生,2002年8月参加工作,200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大学本科学历,法律硕士。现任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代检察长。
历任浮梁县庄湾乡人民政府乡长助理,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副科级审判员、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、行政审判庭庭长、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、审委会委员、四级高级法官。